药品的标签是指药品包装上印有或者贴有的内容,分为内标签和外标签。
药品内标签指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的标签,外标签指内标签以外的其他包装的标签。
标签的文字表述应当科学、规范、准确,并采用规范化汉字,增加其他文字对照的应当以汉字表述为准。
标签的文字表述应当科学、规范、准确,并采用规范化汉字,增加其他文字对照的应当以汉字表述为准。
第一,标签内容要求。
药品外标签应当注明药品通用名称、成份、性状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、规格、用法用量、不良反应、禁忌、注意事项、贮藏、生产日期、产品批号、有效期、批准文号、生产企业等内容。
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、用法用量、不良反应、禁忌、注意事项不能全部注明的,应当标出主要内容并注明“详见说明书"字样。
药品的内标签至少应当标注药品通用名称、规格、产品批号、有效期等内容。
第二,专用标识要求。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医疗用毒性药品、放射性药品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品等国家规走有专用标识的,其说明书和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识。
第三,不得印有的内容。药品的标签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,其内容不得超出说明书的范围,不得印有暗示疗效、误导使用和不适当宣传产品的文字和标识。